中國民兵Militia For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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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兵工作條例

第一章  總則

第一條

為了做好民兵工作,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》的有關規定,制定本條例。

第二條

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,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,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。【詳細】

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

第一章  總則

第一條

為了加強民兵武器裝備管理,保障民兵完成作戰、執勤、訓練等項任務,制定本條例。

第二條

本條例所稱民兵武器裝備,是指配備給民兵使用和儲存的武器、彈藥和軍事技術器材。【詳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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